房产证是7个人共有,是否需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同意才能卖房子?如果其中一人不同意,怎么办?

房子是继承过户到7个儿女名下的,现在想卖。但是其中一个人不同意。还能卖吗?如果不能,怎么解决才能卖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2

1、要房产证上所有人在买卖合同上签字才有效。

2、严格来说,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不是一人,那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共有状态。共有物的买卖一般必须要有所有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除非该共有物有代理人并由代理人进行处分。

3、如果买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该房屋为共有,那么即使某一共有人私自将房屋卖给他,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扩展资料:

房产共有人,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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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22
你好,共有房产必须所有共有人同意签字才能出卖,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部分共有人想要卖,而部分共有人不同意卖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共有房屋
第3个回答  2015-09-22
如果是房子是7个人共同继承的财产,那么每个人有七分之一的产权。如果房子要卖掉,所得金额也是七个人平方。其中一个人不同意,基本。也是可以卖的。除非那个人把其余六人该获得的金额补偿给对方,然后一个人获得房子的全部产权。
第4个回答  2013-12-04
产证上几个人名字就要几个人签字才能卖,一个人不签字就卖不了~没办法,没法解决
当初继承的时候应该上一个人名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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