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丧偶的情况,丧偶一方的父母对其孙子除了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继续照顾孙子外,一般还持有两种两种极端的想法。一个是自己的子或女已不幸去世,孙子是子或女留在世上唯一的血缘传承,一定要坚持自己抚养孙子。另一种想法是,子或女去世,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已不再是自己家的儿媳或女婿,那么孙子自己就不养了。如果公婆持第一种想法,坚持争夺抚养权,是会被法院支持的吗?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父或母有一方尚且存活,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或是抚养义务为存活的父或母。除非是未成年的父母均已不幸去世,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不幸双亲去世,公婆才有权利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