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提问:某县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被告县教育局是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吗?

如题所述

可以受理
作为县级法院可以受理县级政府各个部分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只有被告是县级人民政府基层法院才不适宜受理。教育局只是一个工作部门,并不是县级政府。

在行政诉讼中,除去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院的,其他都归基层法院管辖。而中级法院审理的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只是县级政府为被告,且基层不适宜管辖的,才让中级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10
可以 简短的说:在行政诉讼中,除去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院的,其他都归基层法院管辖。而中级法院审理的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只是县级政府为被告,且基层不适宜管辖的,才让中级法院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02
可以的,县教育局有被告的主体资格。
第3个回答  2011-05-08
可以,教育局有主体资格。
第4个回答  2011-04-30
en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