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 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工龄认定的问题 工龄如何计算?

我08年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 且购买了保险 09年正式考入本机关事业单位成为正式事业编制 请问工龄如何计算 是从08年算起还是09年?? 有没有正式文件规定 ??文号是多少 ? 请各位大哥帮解答下 谢谢 最好是四川省人社厅的相关文件 或国务院 的文件

  你这个工龄应该从08年开始算。文件里面有详细的规定。具体见文件 劳社部发 [2001] 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市、县、乡机构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的规定,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职工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其个人帐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二、失业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
  三、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随同转移。职工流动后,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具体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01
从你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时间2008年算起,计算工龄。追问

有没有相关的文件 因为现在我们地方的人事局说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请问你知道哪个文件规定的有嘛??? 文件的编号是什么

关于四川省 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工龄认定的问题 工龄如何计算?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

川社险函[2019]80号
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志愿服务西部的时间与被正式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参加工作时间从到志愿服务单位报到之日开始计算。四、上述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后,连续工龄认定问题,省直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所主管部门认定,市(州)县的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

连续工龄最新认定政策
1、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又考(录)、聘用到本单位工作的工龄可认定为连续工龄。《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临时工被招收为固定工后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及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复函》(川人福函[1989]8号)明确规定: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

事业单位工龄怎么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 3、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其余均按本人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工龄津贴。 4、相应调整...

人社部关于连续工龄的认定
(国发〔198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原劳动部劳办发〔1995〕104号文件对企业“除名”及“自动离职”人员工龄问题作出的规定,只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宜参照执行。

关于工龄认定的问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06】16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人才流动需要,经研究,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或全民所有制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凡与...

我是96年至今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96-2010年是聘用人员(编外),2011年...
工龄从你96年参加工作算起,一直算到现在,跟编外编内无关。

关于工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

公务员工龄认定
如果想找回你在原事业单位的工龄,那得看你毕业后去没去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如果你持报到证去办理了报到手续,并且要把档案存放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那么你到事业单位的这段时间是可以计算工龄的。否则就不能计算工龄。

...档案里只有一张招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该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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