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6-17
你工作的性质不是特殊行业,那你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劳动法第36条至第42条规定)。但是,只要单位补发了加班工资,劳动部门是不管超时加班的。你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超时加班为由解除(劳动法第43条规定),但你还想在公司工作,就要忍忍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7
加班给你加班费,不超过每天3小时, 你干不下了 和你老板协商啊,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3个回答 2011-06-17
法律不是什么都管的着得。。。。主要是看你愿不愿意。。。不愿意可以和老板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