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权纠纷起因不同处理不同)中说.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没有明确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其无确凿证据推翻登记的,产权也应归登记人所有;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登记人只是作为产权人代表的,则应认定产权为父母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不明白??????????到底是属个人财产还是子女共有财产??????
追答其实严格的说,应该算是子女共有财产.
只是父母去世后,如果子女之间不发生产权纠纷那暂时就算是个人财产了.一旦发生产权纠纷,如果未登记方无法提供确凿证明证明房屋的实际产权是父母所有,那房屋的产权也算是个人财产了.
但不管怎么说,房屋始终是父母购买或者建造,这是事实.事实上房屋的所有权始终是父母.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不发生产权纠纷或者发生纠纷未登记方举证不全,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登记方的.
如果LZ所提事实为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建议子女之间签订一个协议,划清房屋产权的归属,双方签字并公证.或者父母以及全部子女做一个公证,公证该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类似于财产赠予,必须所有财产相关人参与).如果不能有相关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一旦父母去世后,麻烦的事多了.
不明白??????????到底是属个人财产还是子女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