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受伤,当时医院确诊没事,两天后对方又说全身不能动了,我们该怎么办?

请问各位达人,我前天开车碰到电动车,电动车带人,被带的人跌落,当时送去医院,医生确诊没任何事,过了两天那人又说浑身不舒服不能动了,这种情况我们需要理会吗?如果不需要,过了多少天他们再出问题就跟我们没关系了?事故当中我们各一半责任。
就算检查了还是没事,但花了很多检查费,这些费用呢?算谁的呢?

既然是各自一般责任,那么就是已经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在手了,当天初次诊断的证明和药费单据要保存好,如果对方后续的症状和检查费用确实属于必要的检查且额度不大的话,那么建议你全部垫付了以后找保险报销就是了。但如果对症状和检查有质疑,可以先让对方垫付检查费,后面再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就让对方走司法程序。采取不理会的态度不是解决办法,对方起诉的有效时限是一年。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直接问对方有什么要求,估计真有问题或者有其他想法都不会只限于再去检查验伤那么简单,大家有诚意解决问题的就开心见诚,若对方真有伤,适当补偿也是应该的,若只是讹诈性质,就直接走司法程序,等法院判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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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4
既然是各负一半责任的话检查费用当然是一人掏一半!
如果当时医院确证被撞者没有事的话,事后再来找你的一律都不用管的!可以以当时的检查单为证的!
第2个回答  2011-07-04
提示再去医院检查,检查无事,费用由他们来出;果真有事你只能负责
第3个回答  2011-07-04
她说不能动必须要证明是因为那天的交通事故造成,如果不能证明,那你可以不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1年
第4个回答  2011-07-09
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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