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1年毕业生,与一家民办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他们接收我的档案用来评职称和晋级,但是不能接收我的户口,而且盖不到人事主管部门的章。请问我的协议是有效协议吗?我们院里讲我可以把档案和户口迁回原籍,然后由单位出具接收函来调去我的档案,可是单位根本出不了接收函,而且我的协议已经不是空白协议,档案和户口也不能打回原籍,我该怎么办?非常非常期待你的答复,我还可以再加分!!!谢谢!!!
学校不允许将档案和户口分开是合理的吗
追答不合理,理论上讲,户口和档案时可以分开的,但是你们学校一定要这么做你拿他也没办法,只能自己想办法灵活处理,避免对自己造成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