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分手后,分手前花费的金钱的问题!

因为没有帐号,临时申请个号,我想咨询个问题!
是关于男女朋友分手后,前面所消费的钱是否需要退还的问题。
是这样,我认识我女朋友后,一心只想的能好好在一起过一辈子,对她什么好,要什么买什么,缺什么,就算她没提,我也买好送给她,前前后后,花在她身上的钱,送他家送礼的钱,什么电脑,手机衣服,出去旅游的钱。一年来的交往大概有近10万块吧。

但是让人不可理解的是,我对她这么好,他竟然在外面找男人,给我戴绿帽子,还不要脸的去什么世纪佳缘网跟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搞征婚。

所以我像她提出分手了,我想问一下,这样子花现男友的钱,但是又在外面找其他男人,算不算的上是诈骗?我可以找她要回我给她的东西和现金么? 如果她不肯给,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另外,请大家不要把我想成某种人,我和她在一起,再外面开房一起睡超过100次以上,但是我缺从未和她发生过性行为。人格担保,我只是喜欢抱着自己喜欢的人睡觉的感觉。可以说,我们在一起1年多,除了牵手,拥抱,接吻基本都少,不超过10次,性行为完全没有发生过。

希望具备法律知识的朋友可以帮我解释一下这种女人的行为是否算的上是诈骗?并且本人有他和别的男人搞暧昧的QQ聊天信息压缩包等等证据。
麻烦无聊的兄弟不要回答一些无聊的问题,我只想知道这件事能不能求助于法律来保护自己。100多次有没有跟你没有关系,难道这个社会已经沦落到成为男女朋友一定要发生性关系?我承认我太纯洁了行不?如果不能为她披上嫁衣,请不要脱掉她的内衣,懂么?没定婚前,我绝对不会跨过那条线,你可以说我老土,但是这是我的原则。

PS:多数时候也是她自己喊我要这要那要钱什么的,也不算全部都是自愿的吧?况且我现在是在寻求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瞎编个东西没什么必要吧?上面说的句句属实!

回复不知道几楼的那位8级兄弟的话:很可惜你没言中,我对她从认识到分手,一直没变过,并非因为没有满足她什么要求之后,她才做出出轨的事,所以,这点也让我很纳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念头,让一个吃的饱穿的好有钱花的女人萌生出这种脚踩两条船的兴趣? 我现在也有决定按你说的去告她,多少关系还是有一点,起码立个案应该没问题,就象你说的,告不倒她,我也叫她这辈子背着臭名过下去,官司钱我出么就是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真的! 明天看看吧,如果没有人提出更好些的解决办法我把分给你,虽然分不多,但是很谢谢你们这些能帮我想办法的朋友。

这种钱属于自愿赠与在法律上无法要回,她所做的行为也属于恋爱自由完全合法。

你性格过于内向如果以前主动和她ML关系确定下来也不会有今天这种局面,你自己的情感方面有着过于保守。但是给我更多的感觉是那个女的和你在一起只想哄你开心要你的钱花,根本不想和你发生关系,所以一直和你保持距离,如果不幸言中,那么她开始找别的男人是因为你不再像以前那样大方养她时开始的。

如此大亏真的很难吞下,法律上无权但是你所赠与她的东西在道德上有权利要回来,但是说句实在话她要是真不还的话还真没办法,别来硬的那是犯法。。。因为你送给她东西的所有权就已经属于她了,你等于硬拿她的东西。

但是有一个例外,以结婚为目的给她的统统可以要回来,但是这点你要能证明。
至于那些恋爱为目的给的别指望,除非她自愿给。

如果你实在火大就跟他们明说东西全要回来,否则告他们,哪怕东西真的要不回来,给你这么一告他们也一大堆麻烦,而且传出去那个女的以后嫁人都会给人留下阴影,通常情况下于情于理她们家人会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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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4
兄弟你不要过度伤心气愤,我建议你可以把你们一起在外面的花销发票还有你给她买东西(尤其是贵重物品)的证明收藏好。还有就是你把他在外面和别的男人的行为拿DV或者是照相机偷拍下来越暧昧越好,最好能抓个床上的现行。然后向当地公安部门检举,或者说你肯定她是和别的男人去开房了你直接拨打110说某某酒店某某房间卖淫嫖娼行为。你再公安人员查房后进去拍照。先把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定义在卖淫的格子里你就占有了主动权,然后想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报案(诈骗)要求对方偿还所有你的经济损失,当然你是需要拿出发票证明的,然后公安局调解不成功你直接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我相信没有问题,加油兄弟我顶你。让这种女人去死,让她没有办法以后再在这个城市生活,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你也想开点不能没有结婚人家要什么你就给什么。买个教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3
这位哥哥,我觉得嘛,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为什么恋爱期间都是你在用money呢?哥哥的钱也是血汗钱啊!虽然说男生可能是会多用些钱,可是恋爱如果真的是需要用金钱来呵护感情的话,那感情成了什么呢?不过,现在关于钱的这个问题,真不是好说的,哥哥不是喜欢那个姐姐吗?我觉得…最好不要谈钱的事,很伤感情,很破坏形象的,既然那个姐姐不懂得珍惜对她这么好的你,那就是她的遗憾了,现在不用计较那么多了,还是轻松的放手,让她后悔吧!哥哥不要难过了,以后会找到更好的姐姐的
第3个回答  2010-12-04
东西你是要不回来了,你要真这么恨她就去告她,不为了拿回钱物,只为了搞臭她。那女的太不懂事,而你,是不是太计较了对于钱物。
第4个回答  2010-12-04
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本不应该在一起的。
从法律角度说也是覆水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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