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写的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但首付和相关手续费是男方母亲出的(刷卡方式),20年的房贷才还了几年。女方是主贷人,男方是助贷人,所以银行的房贷账户是女方的名字。每月房贷是以现金方式存入房贷账户,没有走银行转账。买房没多久女方读书去了,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房贷一直是男方在还。
现在男女双方已无恋爱关系,当时购房时也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请问房屋的归属权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是一人一半,还是根据出资情况来认定,还是全部归属女方(男方出资行为算一种赠与行为)?
谢谢!
男方母亲手上有所有与房子有关的材料(首付刷卡凭据、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产权证、房屋的钥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