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仅进行公积金贷款30万,还有20万未还清,房款其余部分由男方出资,共70万,房产证上有2个人的名字,请问分手后,房子该按什么比例分呢?现在对于未还清贷款部分该算谁的份额问题比较有争议,该算谁的呢?
男女双方未婚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子,分手后应该怎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