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关于男女朋友分手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割问题,

我和前女友在05年认识,09年底为结婚买房共同出资8万多(我出了5万多,他家给了3万)付了首付,当时因为我做的自由职业,无法提供相关工资单等,就由女方一人签署了购房合同。
10年4月因女方外遇而感情破裂,分手时我和她签署了一份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中讲明,女方自愿将房产署名权转让给我,并协助我办理相关权利证书,证书办理完毕后我将他家出资的3万元返还。
现在女方不愿意了,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我能有多大胜算?如果败诉,我能拿到多少?为防止女方单方面卖房,我应该做什么?
我这目前有的东西是:
首付款的票据(我签名的,当时也是从我卡里扣除的)
抵押贷款合同,购房借款合同,购房买卖合同(开放商那,还没拿)
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我每月还款的回执单

1、同居期间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你们的房子,没有其他证据时,会认定为她的个人财产。
2、但你们的分手协议中如果明确写明“此房当初是双方合资购买、且写明各方出资数额、又写明她同意这房是共同财产的话:有可能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3、”我能有多大胜算?如果败诉,我能拿到多少?为防止女方单方面卖房,我应该做什么?“:
(1)胜算我认为只有六七成。毕竟你所说的分手协议只写明她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你、没有明确是共同出资的话,有可能认定是她将个人房产赠与你,就像楼上朋友说的,赠与房产在交付(过户)前,赠与人反悔的,可以不再给你。
(2)如果败诉:你拿不到房子,她承认你出资时,有可能拿回你的出资。
(3)没有办法阻止:房产证是她一人的名字,你和她又不是夫妻关系,你无权阻止她出卖个人房产。
可以采取的一个办法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她就不能卖了,但在保全后十五天内你必须到法院起诉,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4、建议再补充收集其他能证明你们是共同出资购房、各自出资比例、为什么登记在她一人名下的相关证据,可以是书面材料、证人证言、她承认的录音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26
在法律上未结婚的时候购置的房产是属于各人所有,所以写了她的名字就是她的,至于她写了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她可以说是赠与你,赠与合同在未正式房产过户前都可以反悔的。而你首付的票据和每月还款的回执效用不大,她可以说是在恋爱中你赠与的,所以你凶多吉少!!
第2个回答  2011-03-26
八九成吧,不过这样人家肯定不同意啊,要打官司,可以适当多给点,协商解决,毕竟相爱过
第3个回答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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