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大四应届生,与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明年下半年才上班,但因为一些原因想尽快解约,要怎么处理

一个月前我已经提交了解约申请,也愿意按照合同要求缴纳违约金,但是单位故意拖延时间,不想放人,想交钱都不给机会……请问单位有权阻止劳动者解约吗?如果单位阻止,我该怎么办?请大家给我一些建议,最好能有理有据,多谢了!!!急求帮助……
对了,我的解约申请是通过邮件发送的,单位收到之后也给了回执,这样算不算是“书面”提交的申请呀?还有,我的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成绩单原件啥的都在那个单位扣着,即使满了三十天自动解约,人家不给证件怎么办呢?这种三十天自动解约,应该不会有解约函,这样是不是不算法律意义上的正式解约呢?
问题的重点是如果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我该通过何种途径解除就业协议呀???
(签订的应该是就业协议,挺正规的,而不是劳动合同,问题里面打错了,我也是刚把概念搞明白……)

第1个回答  2010-12-21
你好,既然已经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只要单位已经受到你的解约申请,那直接走人即可。因为《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履行了通知义务,合同即解除,没有必要经过单位的同意,只要履行这个程序即可。
补充回答:单位无权扣押你的证件,这是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对单位进行制止甚至处罚,并要求单位返还这些证件。
《劳动合同法》上的书面形式应该指的是咱们平常用的书面吧。 哦。
第2个回答  2010-12-21
你仔细看看合同上的条款,是不是试用合同,那你就邮寄一份挂号信给单位,并说明你已发邮件给他们,并且也有回执的,问什么时候把你的资料退还给你。
如果不给,那你就申请仲裁,一般单位里不会为了这些小事和你烦的,单位有没有帮你交保险什么的,你上一天班就应该帮你交一天的,如果没有,那就是单位的不足之处了。
第3个回答  2010-12-22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安排还须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但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物权扣押就业者证件,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第4个回答  2010-12-26
补充回答:
1、邮件有证据证明内容、收到的,可以算书面通知。
2、就业协议是不能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后自动解除的:想解除,只能是协商或有理由时到法院诉讼解除,但诉讼解除很难。建议协商、承担违约金后解除。
3、找公司老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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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应届生:应该还不能签劳动合同,所签的应是就业协议。

2、就业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1)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在三方签字后应是有效;
(2)你解除的是三方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时: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或3天书面通知后自动解除的规定。解除三方协议的方式,应是双方协议解除;不能协商一致时你可以单方强行解除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3、”请问单位有权阻止劳动者解约吗?如果单位阻止,我该怎么办?“:
(1)单位可以不与你协商解除。你可以强行解除,但要依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你可以在和单位协商不成时,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单位扣押你的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成绩单原件等,可以要求返还。
(3)但起诉解决耗时长、效果还不一定好,建议你亲自过去找老总协商解决,只要你交违约金,见面后一般可以解决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的途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5个回答  2010-12-21
应届生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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