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说我的车要报废。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受伤,(还没理赔)保险公司说我的车要报废。要我和对方车主去保险公司签字报废(已经说好多少钱了),问题是报废后我的车牌只能保留半年,车现在在4S店停着,4S店说再停就要收停车费了,(已经停了一个月)我想问问了解这方面的大哥大姐,我的车可不可以晚点报废,不去保险公司签字行不行,还有我的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能不能赔我钱?车辆报废后对理赔有没有影响?商业险能不能退?

一、价钱合适可以报废,有赔偿款再买新车,向车管所申请原车牌即可;
二、4S店说再停就要收停车费,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
三、自己一方的交强险不能赔偿自己,车上人员险则看保险合同约定项目内容和金额,按合同约定赔偿;
四、自己参保的商业险可以按合同赔偿,但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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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0
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全责方没钱也没有关系
你可以和他一起去他的保险公司递交材料
然后让全责方情况说明写好
大致意思就是本人无力承担你的费用
要求保险公司把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银行卡里
然后签字就可以了
到时他保险公司会把你的维修款打到你的银行卡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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