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受伤,(还没理赔)保险公司说我的车要报废。要我和对方车主去保险公司签字报废(已经说好多少钱了),问题是报废后我的车牌只能保留半年,车现在在4S店停着,4S店说再停就要收停车费了,(已经停了一个月)我想问问了解这方面的大哥大姐,我的车可不可以晚点报废,不去保险公司签字行不行,还有我的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能不能赔我钱?车辆报废后对理赔有没有影响?商业险能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