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1万元,债务已到期,甲未还款;丙欠甲2万元,已过诉讼时效。这种情况下,乙能否行使代位权,要求

甲欠乙1万元,债务已到期,甲未还款;丙欠甲2万元,已过诉讼时效。这种情况下,乙能否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1万元债务。

经济法都忘得差不多了…
可过了五年的诉讼时效不是法院就不管了吗…这还怎么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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