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李四夫妻二人生子、女各一,子已成家并生一小孩,女正在上大学,未成家。张三母亲、李四父母尚健在。现李四已去世,现有家庭人口五人,张三、儿子、女儿、儿媳、孙子,共同生活。张三因50不到,欲再娶,遭儿子儿媳反对,不可调和,欲分家,家庭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请教:家庭财产应如何分割?能否按继承法继承,如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