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合理吗?

一年前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条款规定承租方逾期10天未付下一季度房租视为承租人违约,房东有权收回房租并不予退回押金,我们之前有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逾期支付房租了,现在合同马上到期,房东以我们以前逾期支付房租历史为借口不押金,请问是否合理?我们现在并未欠房租。
因为之前有过逾期支付房租,跟房东商量过,房东答应了,现在要退房了,房东说我们以前有过逾期支付房租,就算到期了他也不退我们押金,请问,合理吗?

您好,根据自愿与意思自治原则,房东未收回房屋,且接受你方的继续履行,则视为其放弃收回房屋和租金的权利,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到期后,房东不得再以有过违约情况而拒绝退回押金,房东应该按约定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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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3
问题是你们有他同意的证据吗?追问

没有,关键是她并未收房,而且又收了钱啊

追答

确实有不予以中止即接受结果的说法。可以找当地居委协调。

追问

是啊,她当时接受了我们才会付房租的,不然就不会付直接搬走了,而且合同中也说了,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的

追答

找居委吧。居委有协调民间纠纷的工作职能的。

第2个回答  2018-05-23
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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