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有没有得到补偿的条件,现在因公司生产状况需要大批量裁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20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12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