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在表决中,按照人头主义,那绝对控股权怎么来的,在公司里有几个小股东,他们人数比我多,如果他们团结在一起,那不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吗?那选举董事长不也由他们操控吗?我的股份占51%,那又有什么权力?1,增资;2,减资;3,合并;4,分立;5,改变公司章程;6,改变公司形式;7,解散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这可以单独决定吗?怎么把小股东踢出局?
追答绝对控股只是体现在股东会决议中。
而在董事会中,是人头主义的。
董事会只是作为一个执行机关和管理机关。
那么,你说小股东董事多。
股东会,有决定公司一切事情的权利。
股东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
那你作为一个大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重新改选董事,让你的人上啊。
看公司章程规定,如果章程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长,那么你的51%的控股权就有用了,直接选举你为董事长。如果章程规定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那么你有可能被其他团结起来的董事罢免掉。但是,你在股东会中还是占有绝对多数的,董事会也是由股东会产生的,你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改选董事,改组董事会,重新再选举董事长。
当然可以单独决定,只要你的表决权到了那个程度。
把小股东踢出局方法:
1,连续5年不分利润。
2,增资,使他们的股权变的无限小,这样,慢慢的他们就退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