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用权益法的问题

2012年1月1日,甲公司自母公司A公司处取得同一控制下的乙公司25%的股份,实际支付款项6 000万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相关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2 000万元(假定与公允价值相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这道题我不理解,按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能产生损益。我感觉应该是按账面价值22000乘以持股25%,以5500为初始成本,差额500调整资本公积。但是答案按权益法来处理,为什么我的做法不对?求大神指点

甲能对乙施加重大影响,就表示采用权益法了,至于这里面的同一控制,是干扰词。只有企业合并才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本题中的股份只有25%,是达不到控股合并的。企业合并都是取得子公司的控制权,股份一般都要达到50%以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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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4
原题中虽然表示同一控制但并没有表示企业合并 所以初始计量仍应当按照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投资的方式确认,只有同一控制+企业合并2个条件都满足才使用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进行初始计量。。。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09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投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你这情况就是非企业合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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