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有人说从取得的股份来说,20%以下,50%以上就用成本法,20%-50%就用权益法核算。那么是不是不用理会两个公司是不是同一控制?如果答案是‘是’的话,那么2003年TCL集团收购TCL通讯46.7%的股份用权益法核算是否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