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案例:
李某系某矿山设备制造公司技术安装工。2016年12月22日,其受单位指派,与同事关某前往外地一客户单位安装设备。因设备型号不符,二人入住当地一家宾馆,等单位送来零件后再安装。
第二天早6时,关某发现李某突然出现呼吸异常情形,便拨打120急救,将李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后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抢救病历记载为:“死因不明”。后经宾馆报案,当地公安分局调查后出具证明,李某死亡原因排除暴力打击等致死。
事后,李某妻子姜某在公司的支持下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对李某予以工伤认定申请。该人社局受理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姜某不服,向上级人社厅申请复议未果。姜某于是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时,人社局辩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三个主要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但李某意外死亡的状况都不符合这三个主要条件。李某突发疾病是在旅馆睡觉时,并不是在出差途中和旅途工具上。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单位指派离家外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在这一特定时间段和空间场所内,只要不从事与外派工作无关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合理的休息期间,均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
其在当地宾馆等待单位送货后继续从事安装工作,属于因工作所需涉及的工作区域。
故李某在单位外派期间,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应当视为工伤的情形。
被告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法院遂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亡决定;责令其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工伤保险立法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李某突发疾病死亡并非因个人活动造成,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此外,职工到外地工作不同于在单位内工作,其到外地工作期间可以适当界定为从离开单位或居住地前往目的地时起至回到单位或居住地时止。
李某受单位委派出差期间,其日常工作与休息时间密不可分,工作时间有一定的延续性,工作地点也有一定的延展性,不宜不分实际情况,将其出差期间的工作时间理解为白天上下班的时间,工作地点理解为仅在安装场所。
加之,李某死亡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不应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故李某出差期间意外死亡应属工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大众网-出差期间意外死亡也属工伤 认定工作时间有延续性
在外出差突发疾病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若属于职业病,则属于工伤。若不是职业病则不属于工伤。 若是在工作时突发疾病的,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此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若未死亡或者在48小时后死亡的,则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出差突发疾病不一定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法律分析:得看疾病是否是因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员工本来就有这种疾病,即便是出差在外的工作时间发病也不可以算工伤,比如员工出现心脏病发作、脑溢血这种突发性的疾病。突发疾病属于工伤的情况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
员工出差突发疾病和公司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在出差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属于工伤情形,在单位安排的宾馆内休息,是能够正常履行单位组织安排的工作职责所必需,所以应当认定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出差过程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法律主观:出差生病一般是不算工伤的。根据法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生病不属于因工作受到的伤害。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
员工出差期间死亡属工伤吗
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员工出差的性质、死亡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员工出差期间死亡的情况分析 员工出差期间死亡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如交通事故、疾病突发、意外事件等。在这些情况下,要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伤,首先需要了解员工出差的目的和任务,以及死亡时的具体情况。二、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员工出差期间死亡属工伤吗
法律分析:员工出差期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根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方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工伤保险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首先,需要看出差期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如果出差期间是在工作时间内,那么突发疾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出差期间是在非工作时间内,那么突发疾病就不算工伤。其次,需要看突发疾病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突发疾病与工作有关,比如是因为工作环境导致的疾病,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突发疾病与工作无关,...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不属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在工作地点不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如果在工作地点不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不算工伤,一般情况下,属于工伤范围的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受伤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单位从事有关工作受伤的、在工作单位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患病的、因工外出受到伤害及发生事故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的等。法律分析工伤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