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上了别人的户口和我还有法律关系吗? 我和老公没领结婚证,生下了孩子,为了孩子户口问题,现在要把孩子户口上在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没有法律关系的人那里,如果这样的话我和我孩子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关系吗?
【1】亲生孩子在别人家报了户口。
【2】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孩子如果被别人收养,必须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经过审核后,
给养父母办理《收养登记证》。
【4】别人如果没有和你的亲生孩子形成抚养关系,只是报了户口。
你和孩子的父亲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关系。
【5】如果你的孩子和别人形成收养关系,这个别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孩子养父母。
和你脱离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关系,和你只是生物学上父母关系。
追问
孩子我们自己养,但是户口上在别人那,这个人是我老公的继父,但是没和我老公的妈妈领结婚证,只是在一起过日子,孩子上他户口,是爷爷,不是父母。
追答【1】只要孩子的奶奶的同居者,没有办理孩子的收养手续,
你对孩子的法定监护权没有改变。
不管孩子户口在哪里,孩子就是你法定意义上的子女。
【2】例如:有的孩子在小的时候,被送给他人,
在他人家里长大,户口最后也落在他人家。
但是这个孩子没有去当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他人也不是这个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母。
原来的生父母还是这个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母。
这样案子各地法院有多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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