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7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公司该如何赔偿?

工资条上在业绩考核中有一项是社保300,公司声称这是社保补助!请问这样的情况应如何赔偿??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5-17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追问

1,我的基本工资是1200+全勤200+级别200+所谓的社保补助300,每月的底薪是1900,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算合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4-05-17
未签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期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未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主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工资条中的社保补助,因违反法律而无效,但员工可以主张是其工资的组成部分,要求予以支付。追问

如果是被公司开除,公司不愿意开辞退信,该如何赔偿呢??

追答

不愿开辞退信,不影响辞退的事实,你只要提供你不能上班的事实即可,就是前面所说的公司违法解除,这样是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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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5-07
1、此300是从工资里扣300元,还是另外补助你300元?
2、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3、未购买社保被离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公司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说300是社保补助。
我不是自动离职,因为在业务上跟主管发生了纠纷,主管将我清退的,事后让公司给我开辞退信,经理说我自动离职,不愿意给我开辞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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