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2006年在信用社贷款20万元,做生意,由于07年的经济危机,赔了很多钱,暂时无力偿还贷款,厂子也因为欠别人的钱抵押出去了,要等到还了钱才能弄回来,现在信用社把他起诉了,并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无能力偿还被拘留了15天,到期后又给他开了10000元的罚款,接着又拘留了15天,我想问下法院这样做合法吗,还能再继续往下拘留吗,听他们说还可以再续15天,最多可以拘留45天是真的吗?一年到底能拘留几次啊?
司法拘留无次数限制,一次最高期限为十五日。但司法惯例认为,同一行为一般只给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没有新的情节,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刑法上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扩展资料:
法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
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参考资料:司法拘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