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劳动仲裁金额赔偿求核算?

本人于2012年9月15参加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有1年零11个月。期间公司并未与我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公司于2013年7月给于我办理了社会保险,并于2014年2月终止了社会保险的缴纳。
2014年8月26日,本人提交了离职申请,公司法人并不同意本人申请,本人当天即已经离开了公司。
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社保未交齐,只交了6个月的社保,公司未按法律规定放假,每周休息一天,并不是周六周日休息,像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司根据淡旺季来进行放假,并且进行调休,并不按照国家法定日期来实行。
现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赔偿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按最近公司发的工资2500每月算。
要求补齐未交的社保,是否可以直接按赔偿现金形式赔偿。
工作了一年,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个金额多少。
未按照国家法定假日放假,要求赔偿申请人加班工资。这个又怎么算?

以上是需要给于的赔偿金额,麻烦懂的人帮算下详细金额是多少,总金额是多少,我应该怎么写?回答好的加分,还有像我这种情况的还有哪方面没有完善的或者是无法得到赔偿的。也希望律师能给于回复。谢谢各位的用心回答和帮助。

哎。。。看了答案,感觉有点无奈。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首先,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没有及时支付你劳动报酬,你可以按这个作为理由,随时提出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而且,你这样提出,对你来说是不利的,因为你这样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提出解除的理由我估计你当时也没有写清楚是因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要求写的仲裁申请书,我简单点和你说下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栏就不多说了,按照格式填写好了。请求事项中: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的另一倍工资1500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1年6月3日至7月2日工资1500元;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750元(这个按照你解除的程序,可能不会支持,不要你先要求了,看仲裁员怎么裁吧);4、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1年5月3日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双方约定工资为1500元/月(保底),2011年6月2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7月2日,申请人离开被申请人。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仅支付了申请人5月3日至6月2日的工资1500元。(事实与理由就这样写就可以了,简单点,针对你的仲裁请求,重点的东西提到就行,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提到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提及未支付工资的事实依据等等)。最后就上面你的提问和已经的回答讲几个问题。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就要签订,并不是说要到一个月后,一个月的缓冲期只是针对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未签订合同就是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投诉。另外,没有签订合同,是不存在试用期的,什么是试用期?简单点说试用期是在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中,按照法律规定,规定一个试用期。还有一个问题,从你陈诉中可以看得出,你的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月,也就是说,你6月份的工资拖延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个月)支付是可以的,前提是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就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其他问题不多说了,希望你能得到自己应得的权益吧。%D%A追问:%D%A谢谢您的满意答案!不过还有些疑点希望还能得到您的帮助:1、你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750元偿貌似没有的、因为是我自愿提出辞职单位也批准了(辞职理由是写个人原因并没有写到公司违法)!这个经济补偿应该得不到;2、公司未交保险我可以得到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吗?得到的话金额赔标准是多少呢?;3、第四十七条有这样的一个规定: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是指那方面的补偿?我能否得到?%D%A回答:%D%A我知道,所以经济补偿金让你写在上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其实你辞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只是要求你在辞职书中注明你辞职的理由是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这样就有经济补偿金。我所说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指你第三点说的经济补偿金。未缴社保是没有补偿金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不过各地政策不一样,不一定会支持。%D%A补充:%D%A不好意思,请你把我的回答设为满意答案,谢谢。%D%A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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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31
未签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不是单纯按照2500元计算,而是根据你第二个月到第十一个月的实际工资计算,比如第二个月是2000元,那么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就是4000元,扣除已经发放的2000元,实际还要再赔偿2000,到第三个月假如是2200元,那么第三个月的双倍赔偿实际就是2200元,第五个月假如是2800元,那么第五个月的双倍赔偿实际就是2800元。

补缴社保不能以赔偿金形式直接赔付给你,而是必须缴纳社保。

加班工资按照当月的工资水平除以21.75除以8乘以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3计算,双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按照当月的工资水平除以21.75除以8乘以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再乘以2计算。

超过一年未签合同,除了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11个月的双倍工资是不排斥的,是应当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追问

大神,看样子你懂呀,帮算下北,算好后没问题我就提交上去了,分也会给你。求你了。。我数学是语文老师教的。看到这些就头大。

追答

更正:以上回答中第一句话后半句应当是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看我刚才的更新内容,肯定是有的。由于你未提供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的每月工资水平,也未提供各加班时间,所以无法具体计算。简单地计算: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你总共拿了多少工资,那就应当赔偿多少工资(未签合同的)。

第2个回答  2014-08-31
1、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是2*2500=5000元——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加班费根据《劳动法》规定,有150%或200%或300%,自己算;
3、不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要补缴,但是你辞职了就应该有失业金的,这个具体看当地规定一年得几个月的追问

就是不会算才要人帮核算呀。头大,如果会算就自己算了。

追答

我怎么知道你加班多久,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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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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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这东西太复杂,你去找社保局的咨询一下

追问

法律规定调休是不算的,也就是1年零11个月的所有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这个怎么算。。真不好算,因为里面有好几个倍数。。需要数学好的来算,我数学太差了。

追答

谁知道你调休不调休,我都不知道你加班不加班,这样吧,你把所有加班的时间都算进去: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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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自己按时间计算
基本公式:
一个周一上班9小时,加班工资=【(2500/21.75)/8】*150%*1
一个周六上班8小时,加班工资=(2500/21.75)*200%
国庆节当天上班8小时,加班工资=(2500/2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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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和失业金得找社保局帮你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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