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问的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吗?土地增值税税率一共四挡,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0%; 增值额50%-100% 税率40%,扣除系数5%;增值额100%-200% 税率50%,扣除系数15%;增值额超200% 税率60%,扣除系数35%;计算公式: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数*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扣除额包括土地取得成本(一般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土地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期间费用等)、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增值税的附加税费、印花税),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按照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两项之和的20%加计扣除。
对于房地产开发期间费用中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的特别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PS:上述扣除具体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