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重病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你好 这种情况下 单位应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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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9
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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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了根据劳动局和公司确定是否增加医疗期,如果没有确定而擅自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是支付赔偿金,工作年限一年就是一个月工资的2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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