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3年,员工重病期间被取消劳动合同,公司将如何赔偿?根据劳动法第几条?

如题所述

  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那么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然,劳动者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追问

如果还有病休期间公司将如何赔偿??

追答

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啊。

追问

根据现工资标准还是根据上年的工资标准赔偿??

追答

是根据劳动者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来赔偿。

追问

按照每年赔偿2个月工资吗?哪条有规定的?

我爸重病无故被解雇了

追答

每月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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