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一、有房贷的房子想卖掉的话,必须先结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当然,在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也不妨碍你与购房者先签订房屋转让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效且受法律保护的。在实践中,卖房者往往会遇到暂时无法结清房贷但又急于卖房的情形,这时卖房者可与购房者或中介借入一笔
过桥资金,即在房屋转让协议中约定,由购房者或中介提供资金还清贷款,然后双方再办理过户,这时卖方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过桥资金使用费。
二、关于第二个问题,涉及的情形比较多,并且区域不同政策不一,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机构,这是我们
青岛地区的政策,可作参考。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算首套。(不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
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算)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
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
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第四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
个人贷款行为,但因
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五种: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