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至1958年2月,天津市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改为河北省省辖市,1967年1月恢复为直辖市。
天津地区在商周时期即有人类居住,但作为城市则形成较晚。隋朝大运河的开通,使位于运河北部、兼有河海运输之便的天津地位日渐重要,运河与"五河尾闾"(今海河)在今市区三岔河口交汇,天津便以"三会海口"名于史册。金贞�二年(1214)于三岔河口设直沽寨,直沽是天津城市发展中最早的正式名称。元延�三年(1316)更名海津镇。明建文二年(1400)镇守北方的燕王朱棣率兵经海津镇渡河南下夺取政权,称帝后即将海津镇改名"天津",意为天子经过的渡口。永乐初年(1404~1406)先后设天津卫、天津左卫、天津右卫,并建筑城池。清顺治九年(1652)合并三卫为天津卫。雍正三年(1725)改卫为州。雍正九年(1731)升州为府,辖6县1州,成为畿辅首邑。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衙门迁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改为天津县,属直隶省。1913年直隶省省会设于天津。1928年6月,天津改为特别市,是为设市之始。同年7月,直隶改称河北,省会仍设天津,10月省会迁北平。1930年6月天津改为直辖市。同年10月河北省会再迁天津,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会迁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天津仍为直辖市。194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天津,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11日,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省会由保定迁天津。1966年5月河北省省会迁保定,复改为中央直辖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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