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89条,法官这样判合法吗?

我2000年购同学一商品房,(父死娘改嫁)此房当时没有房产证,双方协议房产证由卖方承担,此房是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已买断)当时他母亲是知道的。2005年房子涨价他母亲以不知道为由将我起诉,法官以(合同法)第51条,合同无效判我败诉,返还房产。

可以,该房产属于遗产,需要继承人共同处置,你没有书面证据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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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89条;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以各种理由拒赔偿...
没有,不违法何来维护合法???再说,民法很多都是属于义务道德!

民法通则上对法官擅自恶意篡改法律条文进行审判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这是刑法,如果法官是在审判刑事诉讼中恶意篡改就是徇私枉法罪,如果是审判民事的话就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并且要是法官收受贿赂那就是牵连犯,按照其中重罪处罚

“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夫妻共有的一辆车,一方已卖给他人,另一方能否推翻买卖协议,要回汽车
实务中,通常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第89条作为审判依据,该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

他人偷盗的东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付法律责任吗
一、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二、司法实践中,如果来认定是否属于“明知”是赃物,即是否知情。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应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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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89条现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办)发[1988]6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发布日期】1988.04.02 【实施日期】1988.04.02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民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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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善意取得散见于民法通则,且仅适用于动产的善意取得,诸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关于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由于没有法律规定适用,所以不适用,原则...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留置权只有在法律对其有直接规定时才能适用,如果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留置权这一担...

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那么,城市的各项...
也许我的理解比较狭隘了:身体权损害到一定程度才能导致健康功能受到损害,身体损害是健康损害的必要条件。整体功能是器官的功能、人体的机能,身体权的损害量变到一定程度才能引起健康权的受损。你说的那些都没有直接造成生命健康的安全。所以应该不属于,就算打官司,也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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