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09
律师同志:我大哥早已去世,二哥在外无音信。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和我大哥的儿子陈华一起生活,好景不长,陈华也因病而死。陈华的妻子郭某,将父母一直住的房子改为自己名下,房产证也在她手中,只等我92岁、双目失明的母亲死后,将房屋归她所有。如果郭某能继续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照顾母亲的话,房产归她我没有意见。可是现在郭某已改嫁,不再照看母亲了。为了这事我多次找区政府、人大解决,他们都叫我找法院。法院答复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所有。我家在农村,60多岁了,腿脚不便,希望能将房子处理后能有几千元钱赡养母亲,不知我该怎么办?解答:首先我们明确一下房屋应该归谁所有。该房屋最早是你父母的财产,你父亲去世后,首先划出房屋产权的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由你母亲,你二哥和你继承。陈华可在你大哥的继承范围内代位继承。这样算来,陈华应得房屋产权的八分之一。陈华死后,如果他没子女,郭某就是唯一的继承人,这八分之一的房产权就归郭某所有。也就是说,郭某最多只有八分之一的产权。因此,她将房产完全划归自己名下是不应该的,侵犯了你们尤其是你母亲的房产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