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上班签了合同,第二天就想辞职,这样可以吗?会不会违反合同?

如题所述

按照合同法规定,签定了合同等于你已认同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如有违反对方有权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按照合同法规定,签定了合同等于你已认同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如有违反对方有权追责。可你在一天内作出反应,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也就是走了不了了之的结束,礼貌上存在缺失。追问

我是上了两天班,没关系吗?

追答

没有关系,去留是你自由,最好打个招呼不输礼仪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18
不用辞职直接走就是了追问

可以这样吗😂不用通知一声?

追答

不用

就做一天没钱的,合同还没生效对你没影响

追问

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第3个回答  2016-02-18
第4个回答  2016-02-18
给你回的追问

啊??什么意思

追答

主要是看你在大公司小公司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