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信阳一家酒店上班,前期培训了3个月,每月工资800发一半,说是到开业第一个月把工资全部发给我们,现在开业了,不仅没有发还自动转为押金。没有合同没有押金单,辞职不批,强行离职押金不退!节假日不放假也没有补贴,更可恨的是请假一天扣两天工资。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没有懂法的人帮帮我???紧急!!!!
给我提供点实用的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