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问: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

(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 ,请完善、详细回答

1.由于王某在试用期提出辞职,不需要说明理由,只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可以。
2.当然可以
3.不需要补偿,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没有劳动法所要求禁止的行为,所以不用补偿
4.那要看签订专门的培训条款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10
1 王某在试用期,需提前3天通知公司。
2 可以,同上。
3 不需要,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但公司没有错误的情况下无需支付补偿金的。
4 如果订了培训赔偿方案,双方都确认签字了的就要赔。
建议楼主通读一遍劳动合同法,就可以回答所有这些问题了。
第2个回答  2011-01-08
王某要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不需要说明理由;
王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应给王某经济补偿,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来的;
王某应按服务期限除以培训费用然后乘以未服务的期限负担培训费用!
第3个回答  2011-01-08
不需要。
可以
没有
不用。
第4个回答  2011-01-08
1、“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这个约定是口头约定的还是合同上约定的?如果合同没有这条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合同有这条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间的任何一方都可随时解除合同而无须理由。
2、法律规定:试用期间的任何一方都可随时解除合同。
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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