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花钱找的一份政府工作,说是先签3年的合同,3年之后最起码会是“全民合同制”,要不就是“在编制”。我想问一下“全民合同制”与“普通合同制”、“在编制”的区别?三者又在福利方面有什么不同?全民合同制是正式职工吗?最好说的详细些,很急、很急......。多谢啦~
“全民合同工”属于正式职工吗?如果政府裁员,是不是“全民合同制”的员工首先被裁?现今有公益制的全民合同制这一词吗?——它是什么概念?
追答【合同工】1958年开始试行的两种劳动制度,即固定工制度与临时工、合同工制度相辅劳动用工制度。
1971年《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下达后,大部分合同工已经改为固定工。
1986年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国营企业招收部分合同工,俗称为全民合同工。
1994年颁布《劳动法》以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也就是原国营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家属工等全部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没有做出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定。
二,对于全民(央企,国企),外资,私营,个体都是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