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前天在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听说在公司工作一个月后,公司应与我们签定劳动合同。

2010.3进的公司,2011.5离职。在这期间公司一直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们购买任何保险。但我在离职后发现,劳动者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后,公司应该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否则我们有权向公司索赔相应赔偿。离职了,还能到劳动局仲裁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最迟应该在你入职一个月内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你缴纳医社保。
虽然你现在离职了,但你依然可以向劳动局提出仲裁,让公司为你补缴医社保,并补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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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2
不知道
第2个回答  2011-05-22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你虽然离职但还未超过仲裁时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补缴欠缴的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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