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我不想在续签了。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我08年 4月2日和现在这个公司签了一份3年得合同,到今年的4月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提出续签也没有让我走,我也就继续上班,工资也一样在发。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吗?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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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1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补偿员工吗

第2个回答  2011-06-03
可以要求支付3.5个月经济补偿金及1个月双倍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3
可以要求没签合同期间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第4个回答  2011-06-03
继续上班并领取工资视同续签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受雇佣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追问

上面有人说什么双倍工资也没有吗?。。要是再合同结束后,只发工资没有像以前一样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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