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该员工工作了几个月,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工合同,之前该员工就因操作不善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公司扣掉该员工当月部分工资,之后该员工在未与公司联系的前提下就擅自离职,去仲裁部门状告公司,请问一下几个问题:
1,公司怎样才能自我保护,要求其赔偿公司呢?需要哪些具体的法律条例?请列举!
2,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证明与该员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需要哪些具体的法律条例?请列举!
3,公司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才能状告该员工工作失职造成公司的损失呢?需要哪些具体的法律条例?请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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