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1、北京市:北京(Beijing;Peking),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最大空港,国家经济的决策和管理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公所在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
2、天津市:天津,简称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北方经济中心、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中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和生态城市、国际航运融资中心、中国中医药研发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1949年至1958年2月,天津是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天津划归河北省。1967年1月恢复直辖市。
3、上海市:上海(Shanghai),简称“沪”,有“东方巴黎”的美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之一,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繁荣的国际大都市,拥有中国大陆首个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上海仍为中央直辖市。
4、重庆市:重庆,简称巴和渝,别称山城、渝都、桥都,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国家超大城市、国际航运中心,世界温泉之都,国务院定位的国际大都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以及艺术、通信、科技、文化、教育等中心,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重庆市在历史上有过三次直辖市的历史。1997年3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将原四川省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合并,成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同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 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3次成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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