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乙自己预谋犯罪,丙并不知情,但和甲乙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后警方逮捕甲乙时,丙应为害怕自己逃跑,后甲乙咬定丙也参加犯罪,但丙并没有去解释,一直在外地生活15年,问这样的情况丙是否构成犯罪,另外刑事犯罪的证据如何取证?甲乙咬定丙参与犯罪,丙在没有辩解的情况下逃跑,是否能够顶罪?
甲乙丙预谋犯罪,甲乙个实施,丙逃跑但没报警,犯罪的甲乙获刑15年(抢劫...
丙是否也参与事前预谋,如果参与的话,那么就有共同故意,丙的逃跑行为是一种不作为,与甲乙的作为相结合,那就构成了犯罪 如果没有事前预谋的话,那就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见,当然如果甲乙咬定丙参与的话,那就要看公安机关是否对丙进行询问,如果没有的话,丙到外地连逃跑都算不上 ...
甲乙丙三人去郊游,甲开车,途中,乙对丙实施强奸,甲未制止、也未停车...
甲若没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定强制义务,也不是相关不作为的特定身份条件,在法律上没有强制的制止犯罪的责任,便不构成犯罪;但是甲如果是相关执法或者有义务保证丙的安全或者事先预谋,则甲构成犯罪行为。
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该如何认定?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来说,就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了,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另外一人只是恰巧看到或者恰巧经过,并与行为人共同完成该犯罪。也就是说另外一人在犯罪着手之前并没有与行为人商量犯罪方案,而是在着手的时候加入的。一、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该如何认定?事前无通谋的共同...
综合基础知识:刑法剖析及例题解析
【解析】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
理在事先的马哲辨析题
三人都构成抢劫罪;丙的行为触犯刑法269条,故构成抢劫罪;甲乙二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对丙的暴力行为,但是因为甲乙事先与丙进行过盗窃的犯意联络,且在与丙共同实施预谋的犯罪行为时明知丙采取了对他人的暴力行为而予以放任,因此可以适用共同犯罪的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等法理,认定甲乙与丙一同构成抢劫罪。
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此即部分犯罪共同说。(3)原本打算犯同一罪,但在实行中实行犯没有犯预谋的那么重的罪。例如,甲乙共谋杀死丙,由乙负责实施。到了现场,乙刺了丙一刀(伤在胳膊上,有少量出血)后,看丙实在可怜,就动了恻隐之心,收起杀人之念,离开现场。丙构成轻伤。这种情况称为实行不足。实行不足,...
能独立构成犯罪,不按共犯处理的有哪些
就是实施与预谋相差太多,而这种相差是常人所理解的,比如甲让乙去丙家偷东西,但乙偷完后被丙发现,为逃包而拿刀刺向丙,致乙轻伤,这时甲乙再盗窃上成立共犯,但乙又单独构成抢劫罪,其抢劫罪就是独立构成
甲乙二人预谋盗窃,进入丙居住的房间翻找物品,甲将茶几上的手机拿走?
既然是两个人共同预谋的盗窃,就是共同犯罪行为了。
柏浪涛刑法案例汇总(十)
181 在盗窃银行案中,甲乙丙丁四人计划盗窃自动取款机中的现金。在预谋时,他们声称“偷”,但实际上,四人均携带了专业作案工具,包括猎枪、砍刀和撬棍。凌晨2点,甲乙丙三人进入银行,丁则在外望风。他们找到了取款机的保险柜,甲乙两人用撬棍撬开,丙则在内部望风。此时,报警器响起,银行值班人员出现...
甲乙丙预谋第二天前往某个地点抢劫一家银行的分理处?
而甲参加预谋后,并没有阻止其他二人,影响力仍在继续,不构成中止犯。其次,共犯中存在“一人既遂及于全部”的原则,所以只要乙丙既遂,甲虽然没有直接实施,仍然既遂 因此,甲和乙丙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既遂,犯罪终止形态只能择一,一既遂,不可能构成预备,并且不在构成包庇犯,只有D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