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4岁。小学时父母离婚后。母亲什么都没有要。财产全归父亲。有一套房。后来父亲和现在的继母结婚后把这房卖了,又重新买了套,名字改成继母的了。(那个女人就是为了这房子才和我父亲结婚的)。和继母结婚以后,继母又把她儿子带过来一起住(继母的儿子是判给生父的)。现在我们家里的财产(也就是后来买的房子)他有继承的权利吗?我有继承权吗?
补充:现在感觉一家有2个儿子很尴尬。而且我也不喜欢继母,没有和他们一起生活。他们也好像当没有我一样。所以我选择逃避一直跟爷爷奶奶在一起过。现在我成年。生父和继母都健在。我自己又买不起房。又不想和他们一起住,自己又没地方住。我是不是很懦弱。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争回我自己的那一份?
另,感谢回答者!希望能回答尽量详细些!谢谢!
谢谢。这么多人回答。不过我说的不是现在的继承权。说的是以后。我只是想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感觉我现在一个人有点力不从心。。有什么好的建议。谢谢各位大神!
看了您的回答。关于继承的问题明了了。谢谢。
追答不客气。如有帮助请采纳。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是的。您说的对。我还是得靠自己,感谢您的回答!
恩。了解。谢谢您的回答!
追答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