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继承父亲的房产,公证处说还需父亲继母的同意?这是为什么,父亲继母是父亲50多岁时和爷爷结婚的

爷爷生前将房产赠予了父亲,后来爷爷先去世 ,父亲后来去世,我现在想继承房产,我是独生子女,母亲同意,但公证处要求在世的后奶奶也同意是为什么呢?说不同意我就继承不了
赠予时已做公证,现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的继母和爷爷结婚了,所以也是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继承的时候需要其同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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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6
法律上,继母和生母是同样的权利,你父亲去世,你和你的这个后奶奶是同样有继承权,如果她不放弃的话,你只能得到一半。追问

额。她和爷爷结婚时我爸都50多了,没有抚养为什么能继承呢?

追答

这跟有没有抚养并无绝对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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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16
公证处扯淡,不懂法,不管从婚姻或继承方面讲,此房产都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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