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方)在外经商,被告(女方)在老家全职抚养小孩(两个小孩,一个20虚岁一个18虚岁),今年原告提出离婚,协商不成,原告起诉离婚。起诉书上原先说由于被告疑神疑鬼,怀疑其外面有人,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两人已经分居5年,先提出离婚。然后昨天开庭的时候,原告代理人有提出诉讼请求,说原告诉讼代理费用3000元要被告承担,还另外增加了两笔债务(说是借亲戚的,没有借条)要求共同承担。而且庭审时其代理人还临时出了录音证据(没有事先告知被告的电话录音,不合法证据),以证明两人确实分居5年,感情破裂协商不成才起诉离婚。
被告是个老实的家庭妇女,也没有像原告说的吵架争吵什么的,一直在家抚养孩子,5年来,原告除了提供孩子上学的学费,就没给过生活费用,她紧靠微薄的房租(每月700左右)及做点剪裤脚边等零活来维持三个人的日常开销。尽管生活清苦,但是孩子成绩很优异(小女儿曾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她也很高兴。但是这次男方突然提离婚,她不知所措,而且也无钱请律师,紧张的说不出话,开庭前半个小时,作为亲戚的我(不是法律专业)临时办理委托手续成为她的代理人。
据被告说,原告在外面做生意确实有和人同居(他自己的堂兄弟告诉被告),但没有任何证据,无奈。被告原本准备忍气吞声过日子,但现在被告也觉得原告确实是铁了心离婚,而且对方这几年经常成功,却说自己经商失败在打工(原告早就做好离婚准备,他亲口说,五六年前就准备离,但是孩子小要抚养费,现在孩子18岁了,不用费用了)。种种事迹,让被告寒心,既然对方急着离,她就想拖他一下,让他今年做不成生意。
故,昨天早上开的庭,作为普通公民代理人,也没任何开庭经验,只有说他们感情是可以的,没有破裂的,对他们提出的种种分居提出了否认(不是分居,是谋生的一种形式,为了赚钱更好的生活)。然后答辩完了,法院提出调解,而后给出一个星期的调解时间。下个星期一再开庭。
事情交代的差不多了,现在有几个问题,恳请资深人士帮帮忙:
1、被告想拖住不住,那下个星期开庭,作为被告代理人我该怎么说怎么做有利?
2、如果真的不能不离,原告早就准备离婚,财产可能转移或隐匿,被告没证据,但是双方89年结的婚,94年盖房,99年办的房产证,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原告一个人的名字,对于这个婚后共同的房产,原告在起诉书上没有提,开庭的时候被告能不能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该怎么提合适?总之,怎样尽量帮被告维权?
3、原告伪造的债务,被告回答是不清楚,有没有关系?
4、原告代理人的费用3000,要求被告出,怎么驳回?
暂时这么多,麻烦各位大侠了!!!
好的,债务方面由于原告说的是其大姐夫有3万,被告的小哥哥有8000的利息。要求当庭对质,他的姐夫就在当地,说不准还真能过来帮助原告作证。而被告的小哥哥那里确实有8000的利息没还,但债权人在其他省,不能来作证。当时就是考虑到这个情况,所以就回答不知道了。接下去怎么说好?
追答哦,那你就直接说这个不真实得了,那就这次尽量拖着不离,等拖烦了,那么就有一方会妥协,在经济方面会让步的,但是最好这一次把共同债务先固定,免得下次会增加更多。
谢谢,去社区打了生活困难的证明了,准备申请法律援助的,但是由于当地的律师都与原告家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最后就作罢了
嗯,我也和被告这么建议了,只是当地镇上的律师都和原告家很熟悉,然后她咨询了其他地方的,一次要4500块,又舍不得了。然后咱们说说也没用,只有死马当活马了。这次尽量先拖着不离,然后下次再起诉,建议她无论如何找一个。
追答4500元,也太黑了吧,那么贵。不过要是外地的也就是贵点,不过无论如何得找个才行。
追问嗯,不过所谓外地,也就是过去3块钱路费的县城啊。够晕吧!
追答是够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