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起反诉和申请法院调查书,法官拒收,答辩状中也要求分割财产,一审时原告隐瞒财产伪造债务,法官开庭前找人替代开庭,不顾孩子长期跟我没有询问六岁孩子的意愿把孩子判给原告,对放弃共同财产和债务让我另行起诉,我上诉后二审庭审对我有利,孩子的笔录和对方拒付抚养费的录音证明了一切,现在进入调解阶段,因为对方隐瞒财产,调解分歧太大,估计调解不会成功,现在二审法官说一审没有涉及财产和债务,二审也只针对一审进行宣判,不顾我的财产诉讼请求,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调解不成,改判还是发回重审?哪种方式好些?如何能维护我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