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工厂上班一个多月了,还是试用期,现想辞职,但辞急工要扣底薪一半600,请问这合理吗

如题所述

  没有的事,只要你有劳动合同,提前3天提出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送你一个现成的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无有效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此外,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特此通知

  某车间某工段员工:

  某年某月某日追问

但是我个这家工厂没签有任何合同

追答

那就让老板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再把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改成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公司:
1、本人自某年某月某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至今,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为本人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决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无有效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此外,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特此通知

某车间某工段员工:

某年某月某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29
肯定是不合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这条规定的理解为在试用期内无需理由、无需特定方式,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
单位任意扣款,更是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11-04-29
基于以上描述,你目前处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法律规定的是“通知”而不是申请,即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也不需要公司批准,既可以离职。扣掉一般半薪水法律不予支持!你尽管提出来好了!追问

可我没跟工厂签过合同

追答

你可以很多材料证明你和公司事实劳动关系,比如考勤,人证物证,很多的!

第3个回答  2011-04-29
试用期内可以不用扣的,有问题可以打你所在地方的维权电话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04-29
就看 你 看 你 给 他签的是 啥 合同 了 如果 合同每日有 明确 说明 那就是 不 合理 的 不行 你 看 看 劳动 合同上 的 规定追问

跟工厂没签过合同

追答

那 就 不 好 说、 合同 才 对你 有 劳动 力的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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