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调减的部分应怎样在帐面上反映?

比如应列入固定资产的项目,列入了低值易耗品,在帐面上应怎样调整?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科目用错了,那也不用调吗??谢谢各位

如果采用“应付税款法”,调增调减的内容登记在所得税台账上,不在账面反映。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净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按应纳所得税额减全年预交所得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5-09
这个你们会计上是不用调整的.你们要做的只是把汇算以后的应纳税额的数计在你的账上.如果你们已经预缴的话.那把把余下的差记下就可以了.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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