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算不算遗产?

我爷爷在一年前去世了,没留下遗嘱,他是生病走的,之前还清醒的时候给了我父亲八万块,基本是他全部的财产了。
我爷爷一共有四个子女,我爸爸是独子,我们家是私房,这房子里面住着我爷爷,我爸妈和我,在我爷爷和我爸妈的观念里面,我爷爷走了,房子就应该是住在里面的我们一家三口的了,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也就没想过拆迁的时候房子的问题。
但是现在有消息说我们这里四月份动迁组要进来了,我们邻居去拆迁办了解下来说我们家这个是遗产,要四个子女分的,这下我们懵掉了,怎么一下子我们就等于只能拿四分之一了呢,后来又问了一个拆迁办的人说我们这个房子不算遗产,我们现在很迷茫到底算不算??
我们持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每年都是我爸爸交的地价税,这房子当初也是我爷爷的单位集体买的,自己买的私房,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价税这两个凭证,想问一下,我们这到底算不算遗产??谢谢!!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没有房产证能去办理房屋继承吗”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比较起有房产证的来说,会复杂一点,但是仍然是可以的,法律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4
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根据你上面说的
一,这个是遗产
二,可能要几个子女同时分配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3
土地使用证上的权利人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爷爷的,那么恐怕这块地就是你爷爷的遗产了,因为在法律上,只要你爷爷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说明遗产全部由你家继承,那么在法律上你爷爷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因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重男轻女、遗产留给儿子的风俗与我国现行法律是不相符合的,你的姑姑们真的来继承遗产了,恐怕要按继承法处理了。
第3个回答  2011-03-03
如果是你爷爷的房子,房产证是你爷爷的,就比较复杂了,要看房子当年是谁出钱等等.请律师问问吧.
如果兄妹间能商量是最好的.
另外重要的一条,拆迁后你们一定会有房子住,不会因为拆迁让你们流落街头的.
因为具体情况不清楚,建议你们好好与动迁组沟通.既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兄妹的利益!!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这个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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