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姥爷留下了一处房产,没有理遗嘱,我妈妈去世了,我可以带我妈妈争夺继承权吗?

我姥姥还在,我舅舅在我姥爷临走前逼我姥爷写下一份遗嘱房产归我舅舅,身边无人证明,这份遗嘱有效吗?关键是我姥姥现在得了不好治的病,我舅舅放弃给她治疗,我妈妈又不在了,我很替我姥姥伤心,原本以为我舅舅会好好照顾我姥姥,我愿意放弃我妈妈的继承权,到现在来看,我必须替我妈妈争夺这块继承权,我可以吗?有这个权利吗?

1、 首先肯定的是这份遗嘱部分无效.因为这个房产是姥爷和姥姥的共同财产,你的姥爷无权将姥姥拥有的1/2房产留给你舅!
2、 对于姥爷将自己的1/2房产留给舅舅,这无人干涉,至于你说的遗嘱可能存在问题,这需要你来证明!在此前提下,才能为你母亲争取继承权。
现在,姥姥对这个房产有1/2的产权。对于这1/2的房产,姥姥也可以遗嘱的方式决定留给谁,也可以不留遗嘱,这就会产生法定继承,在这个情况下会存在“代位继承”,即而由你代替你母亲和你舅平分姥姥的份额。
不赡养老人,当然可以剥夺继承权!
有问题可以随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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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7
自书遗嘱的真实性需要笔迹鉴定的,另外即使是真的,也要看内容是否合法,是不是处分了别人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11-02-27
你姥姥没在上面签字的话部分无效,你姥爷无权处置全部财产.等你姥姥死后如没立遗嘱你才能代位继承
第3个回答  2011-02-28
你好:首先你有代位继承权,因此可以继承你姥爷及你姥姥的财产。
其次,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你没有证据证明有协迫的情况下,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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